竟是能够抵挡刀枪的设计,最外层距离血管是有点远。
相信再过不久之后,小傢伙身上的甲壳会变得比金币还厚;而他不仅不会觉得重,组织的增生也不会害得他的关节卡住。
虽然结构複杂,却不需要隔一阵子就用锉刀等工具来修整,这真是非常了不起!我不得不再次佩服凡诺的设计,而一直到现在,我都无法确定他的灵感究竟是否来自昆虫的外骨骼。
下次要问个清楚,我想。
观察小傢伙这半天下来的肌肉转变程度,我发现,他体内的能量转换效率比我要来得高。
他应该会长得比我还快,可能一周内就会变得比我大。
太有趣了!我说,立刻把刚才所想的都讲出来。
小傢伙虽然边听边点头,却不想继续讨论下去。
很显然的,他讨厌自己身上所有不像人类的地方。
我垂下耳朵,决定不勉强他。
原以为小傢伙会给自己取更有趣的名称,或者选多几个更通俗一点的中文字;而选个如此富有个性的字也不错,我想,习惯就好。
从此以后──我抬起头,郑重的说:我就不叫你小傢伙啰。
泠、泠、泠、泠、泠……在心里默念不只十次,就可以把今天一直叫的小傢伙给从脑中挤出大半;不过就是半天下来养成的习惯,要改变实在是太容易了,特别是我又极不想成为像凡诺那样的人。
在今天过后,他可能也不会直呼泠的名字。
我也曾假设他会叫泠的名字,却坚持不叫我的名字。
这样的话,我还是只会讨厌凡诺,而不讨厌泠;至
(第二部)(56)(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