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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穿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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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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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着魔王方向坚定不移前进的,并非只有爱丽丝一个人。

    据熊猫所知,洛克已经实实在在得到了“魔王”的名声——前不久,一个出身高贵的骑士领主走了家族的关系,找来一批水平不低的圣职者讨伐他,结果那群圣职者在等级占优的情况下被他引入陷阱,凭借灵魂法术犯了盘,落了个团灭,于是他就得到了“横行北境黑夜的魔王”这样的称号。

    尽管这个魔王称号前缀略多,层次略低,但不管怎么说,魔王就是魔王,有和无之间的差距,才是最关键的。

    至于那个骑士领主,洛克倒是没杀他,只是把那群圣职者的遗物交给了他,然后打断了他八根手指,因为讨伐队一共有八个人。

    “你的做法并不聪明,但我欣赏有骨气的人。”离开的时候,他如此说道,“你的伤,随便找个牧师就能治好。如果还能坚持这份骨气的话,欢迎你再找人来讨伐我。”

    那个骑士还能不能坚持这份骨气?不得而知,但洛克的“魔王”之名却从此不胫而走,他还为此找三余道了谢。

    这种处理讨伐队的方法,是三余给他的建议。

    要在江湖上立威,当然需要杀人。但杀人也有讲究,要杀那些厉害的人,留下相对不那么厉害的人,为你宣传威名,才能够真正立威。

    把所有敌人乃至于敌人的亲戚朋友都杀光了,自然威风八面煞气冲天,但洛克不是那样的人,所以只能退而求次。

    消灭讨伐队可以体现他的强大,惩罚领主可以体现他的从容,赞扬对方的骨气可以体现他的自信……集合了这些因素,才能形成一个令人敬畏的魔王形象。

   

第三十三章、魔王(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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