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的缘故?
很显然,并不是!
人类之所以高等,其真正原因,是因为除开天道规则之外,他们已经学会了如何自己去制定规则。然后通过这种自己制定的规则,来使整个族群都处在一个相对平和稳定的状态之下。
无论是飞禽走兽还是‘花’鸟鱼虫,都可以同类相残。但是人类却不能!不是因为人类没有能力,而是因为有规则在束缚着他们。
这种人类自己制定的来束缚他们自身的东西,有着一个通用的名字!
这个名字,叫做法!
天有天法,地有地法,人有人法!
当然了,也并不是说有了法人们会遵守!法这种东西,只有当人们遵守了才能称之为法。如果没人遵守的话,那只是一纸空而已!
天地大道的法,是这世间一切事物的根本,只要身处其,必须得遵守它的运行规则!但人的法却不一样,人的法,只是人类自己制定的而已,其本身是并没有什么强制‘性’的。
法即是人定,那么其强制‘性’,自然也得由人来赋予!
人类之用以维护法的人,被称为执法者!
纷繁世界,物‘欲’横流!‘色’者之所能止住其‘色’心,恶者之所以能收敛其恶念,贪者之所以能控制其贪‘欲’,都是因为有执法者在震慑着他们。
警察,是这世间最为普遍存在的一种执法者!
这世界,最不缺的是心怀抱怨之人。执法者作为束缚社会众生的一种强力手段,当然会被众多世人所抱怨。
不作为,这是许多人的心对于执法者最为根深蒂固的一种感受。
第二百八十四章 全部带走(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