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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凡修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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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九章 进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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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理由,都不能够将自己赖以谋生的手段施加在对他人的不负责任之!

    小地方有小地方的生存法则,大地方有大地方的法律法规!在小地方摆地摊,即是某些人的生计需要,也是普通大众的消费需求。对于这一点,夏国的官方是很少去干涉的。毕竟小地方的规划远没有大城市的那么严格,即使有人摆摊,也并不会对他人造成什么不良影响。

    现代社会,讲的是一个明。只要不主动做一些犯法的事情,没人会拿你怎么样!

    但是,放在大地方的话,情形可不一样了!

    在夏国,不管是哪一座大型城市,都是明令禁止私自摆摊这种行为的!一来,私自摆摊会影响到城市的市貌整洁;二来,胡乱违规摆摊,本身也会影响到他人的日常出行!

    该过人的地方摆个摊,该过车的地方同样摆个摊,人来车往的,谁还能保证不发生点磕磕碰碰?若是一不小心出了点什么大事,到时候谁来负这个责任?

    所以说,有些时候,不是法律不近人情,而是有些事情,不得不采取一些硬性规定!站的位置更高,所服务的群体也更多,如果不能同时兼顾左右的话,那么自然要为多数群体做考虑。

    倘若一个无辜之人得了一种不杀够一百人会死的病,难道为了救他一命,真的要去牺牲另外的一百个人?

    那不现实!

    还是那句话,人类终究是社会性群体。若是想要好好的生活在其,只能做一个利己利人的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同样,损人利己,人神共灭!

    况且,且不论摆摊这种事情究竟是不是舍小保大,单单是这件事情本身,是一种错误的

第三百零九章 进京都(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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