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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第三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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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处置地方势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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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曜给地方豪强与地方世宦家族开出的价码是每亩耕地五千钱,赐第六等军功,对应爵位大上造,赏赐占地三亩的别墅一座,耕田一千亩,家仆二十四名。

    因为不在军中任职,也没有官职在身,所以没有岁俸可领。

    耕田可以雇人耕种,但必须缴纳田赋。

    只能自建庄园一处,可以拥有工商等私财,不限规模。

    允许拥有家丁、部曲等各种形式的私人武装,但不能超过规定的数额,否则等同于谋反!

    允许蓄养奴仆(奴隶)、雇佣佣工,但必须缴纳蓄奴税、雇工税,名下土地最多不能超过爵位对应的耕地亩数上限,否则属于违反军规、军纪!

    地方豪强投资某个人或某个团体,为的是进化成地方世宦家族。

    而地方世宦家族孜孜以求的,不外乎是利用手中的权力,来保证家族的利益,并让富贵可以传给子孙!

    过去,地方豪族在没有获得朝廷的世袭爵位之前,他们都是通过各种手段把自家嫡子安排进官僚队伍之中,好在自己死后,自己的后代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继续保证家族利益和富贵。

    现在不同了,只要他们归顺刘曜,因功赐爵,便可按照制度规定,在死后把爵位传给自己的后代,光明正大的完成财富与权力的交接!

    而且,一旦刘曜登上帝位,那这个十五等军功爵位制度,必定成为国家制度。

    未来,他们这些人与其后代传袭富贵权力就变成了合法化!

    刘曜挟天下士人与百姓之望,登上帝位是迟早的事,只有脑子有病的地方豪强与世宦家族才会跟刘曜过不去!


第23章处置地方势力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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