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汉第三帝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7章王之诏令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不是凭刘曜一句话就完事,还需要走一个任命的流程。

    两汉时期,皇帝下的命令叫“制诏”,并不叫圣旨,也没有“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话。

    制诏属于正式的命令,属于制度、规矩、规定、要求。

    当时诸侯王与官府发布的命令,都称为“令”。

    至于“谕”,则是相当于“告诉”的意思,比如晓谕群臣,就是告诉群臣的意思。

    东汉文献记载:“汉天子正号曰皇帝,自称曰朕,臣民称之曰陛下,其言曰制诏。”

    当然了,两汉皇帝的命令,细分下来的话,其实共有四种。

    一是策书,一般用于封授诸侯王、三公

    二是戒书,也叫戒敕,通常用于告诫刺史、太守及三边营官。

    以上两者,皆用于特定场合。

    三是制书,四是诏书。

    制书一般以“制诏某官”起首,后面紧跟皇帝的命令之辞。

    而且,制书还分为两类。

    一类是面向全国发布的,另一类是下达给特定的官僚机构。

    面向全国发布的制书,一般以“制诏御史”或“制诏丞相御史”为起首,其功能是立法、布政、宣布高官贵族的任免和封除。

    至于下达给特定官僚机构的制书,则通常以“制诏某具体命令的职官”为起首。

    诏书主要由臣民章奏、“制曰”、皇帝批复这三者复合构成。

    相较于诏书,制书更能体现皇帝“令由君出”、“言出法随”的威严,所以两汉皇帝更喜欢用制书。

    制、诏广泛应用与日常行政之中,所以

第27章王之诏令(2/4)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