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小宝满脸欢喜,转身走去厨房。在厨房里面,有四大桶半生不熟的肉骨头,全是厨娘周姐早就准备好的狗食。一桶足有五六十斤重,但只够四头黑獒一顿吃。
肉骨头可不便宜,一斤要值一块金元。四头黑獒每天两顿,光吃就要将近一百金元。
因此,普通人家就算买得起,也养不起。
即便农庄前主人韦爵士,正常情况也都是买些动物内脏下水充当狗粮。肉骨头只是隔三岔五,给它们改善伙食。
方小宝接手后,早就吩咐下去,给四头黑獒改善伙食,顿顿肉骨头。
黑獒通人性。给它们吃好了,尽快认准自己这个主人,服从指挥。这很关键。
拎出一桶肉骨头。蹲在树下的黑獒们闻到肉香,一个个摇头摆尾,满脸讨好模样。
“将军,你们两口子先过来!”
方小宝冲着一头体型最彪壮的黑獒,招了招手。就在昨晚守夜的时候,闲来无事,逗弄黑獒玩耍,拉近关系。为了方便辨认,方小宝给四头黑獒分别起了名字。
体型最壮实的公獒叫将军,威武霸气。它的配偶头顶有一小簇白毛,因此方小宝直接命名白毛。剩下两头黑獒,公的尾巴有点秃,应该是小时候跟其它黑獒干架留下的后遗症,起名秃尾。至于母的,性子有点高傲,平时不太搭理方小宝这个新主人。但它嘴馋,在喂食的时候,最会摇尾讨好。
因此,这母獒大受方小宝鄙视,还绞尽脑汁起了个恶趣名字,高小姐!
拿狗喻人!这损招估计也只有方小宝能想得出来。
黑獒训练有素。在方小宝招手过后,将军白毛
第四十二章 母獒,高小姐!(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