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人家音乐人赚的多。
开始的稿费可能并不太离谱,但是日后歌曲的收益都会有分成,无论是专辑的销售、网上的下载、电台、电视台的广播、卡拉ok、餐厅、舞厅的使用,都可以受到版权法的保护。
不光唱片公司都可以从中获取收益,词曲作者也同样可以获得收益。
这些收益是长年累月细水长流的,热门歌曲能给词曲作家带来数十万、数百万美元的巨额收益,因为有这么多丰厚的收益,才会让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其中。
创造出一首又一首经典歌曲。
而在香港、台湾等地,词曲的版权费基本上都是一次性买断的,而且价格还相当的低廉。
在七八十年代很多作曲家每首歌的价格仅仅几百块,多的也仅仅几千块。黄沾一首歌词在九零年代的标准价是两万港币。
货物售出概不退换。好也是两万港币,一般般的也是两万港币,以黄沾的节操当然不会故意往坏了写,但是说到用心程度自然也要打折扣。
之所以如此之低廉,其实也跟华语歌的市场太小有关。
八零、九零年代,香港歌手一张专辑最多卖几百万张。已经是顶天了。而同时期欧美如迈克尔杰克逊、麦当娜、莱昂里奇等等都有几千万的销量。
作曲家的收益太低,以至于他们基本没有创作热情,这就导致香港、台湾原创的音乐太少,太多翻唱欧美日本的流行音乐。。
中岛美雪,日本殿堂级的国宝歌手,有七十余首原创歌曲被港台歌手
第二百九十七章、快要死的人(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