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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之功德天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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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因果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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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话说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日子未到’。

    用农作收成的话说,业力可解释成‘假使你播下好的种子,你将会有好的收成,假使你播下坏的种子,你将得到不好的收获’。

    法句经中业的解释则是,心是善、恶业的主导者,假使你的语言和行为基於善或恶的发心,则愉快或痛苦,亦或者不愉快将跟随你,如同牛车跟随牛蹄,如影随形般永不离开。

    所以业力就是一种行动,生命体中有一种动力,名叫本能倾向或意识等等,这种固有的习性推动每一种意识,包括推动心理和生理,这一动起来即成行为,这种行为的重复就是习惯,此习惯变成他的个性,在佛教中,这种过程就称它为业力。

    打个比方,一个人酒后杀人,此为业力之因,酒醒后觉得良心不安,不但无辜断送了一个人的姓名,而且被杀者之妻眷儿女将孤苦无依,在极度良心痛苦,是杀人业因之第一个结果,及是果。

    不久事发后被捕入狱,这是第二个结果。

    因此其事业及前途皆一笔勾销,家庭亦为之破碎等……是第三个结果。

    除了这一串连锁反应以外,此杀业还会使其来世受被杀者的报复和多病及短命之报,这在佛学上称之为异熟果。

    这就是因果,也即是业力。

    现代人阅读佛经,在看到‘因果报应’时,可能会感觉其有过分夸张之嫌。

    例如,某经中说,于往劫时,有一人,在佛陀经过路街时,曾用几粒米投洒佛身作为供养及敬意的表示。经过若干劫之后,此人即因供养此数粒米之功德,感得转轮圣王之报,为世界之主,其

第一百四十章 因果业力(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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