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读心律师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57章 健全法律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早已引起众多媒体的关注。



    随着社会的发展,性取向的复杂,很多女同、男同性侵同性的恶*件发生,但法律在这方面缺失,没有制裁依据,使得这些违法的女同、男同逍遥法外、变本加厉。



    以前还只要防**,现在甚至还需防范妇女,bt基佬。



    在这样的情况下,李超竟然运用法律制裁到了基佬,这是轰动性的大案。



    当然,除了记者,还有很多同性团体成员一看到李超出来,也冲上来叫嚣谩骂,“反对歧视性取向!”



    “同性光荣,同性是人间真爱!”



    “反对律师陷害无辜同志!”……



    有赞扬的,有猎奇的,有反对的,有抗议的,一时间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李超大声道:“静一静!”



    “我要说明下,我本人对性取向问题持包容态度,但我绝不容忍同志违背他人的意愿,卑鄙性侵他人。”



    “我呼吁国家立法机关尽快修改qj罪的法律条文,将同性侵犯,纳入qj罪的范畴,加以惩处。”



    “现在我们法律不健全,没有相关惩处规定。女同祸害了无辜少女,因为法律规定女性不能作为qj罪的直接正犯,无法追究女同的刑责。而男同qj男性,因为男性不是qj罪的犯罪客体,也不能追究男同的刑责。”



    “惩处不到位,就是变相鼓励同志侵害正常性取向者。我听过很多由此引发的惨剧,本是人间人爱、万人追求的校花,却没防备被拉拉偷袭夺了贞操。本是风

第57章 健全法律(3/5)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