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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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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媒体审判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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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中,一事不再理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法院起诉的案件重新起诉;



    第二,一个案件在判决生效之后,产生既判力,当事人不得就双方争议的法律关系,再行起诉。



    饶清华的意思就是之前邓志辉提起过性福权赔偿诉讼,法院已经判决驳回了,现在就不能再向法院重新提起诉讼。



    李超淡然一笑,从容地道:“饶院长,你在考我啊。”



    “邹美莲对x医院提起诉讼的案由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而邓志辉对x医院重新提起性福权诉讼的案由是侵权责任纠纷,两案无论是在案由选择、诉讼方向、审理重点、举证方向及责任方面均不相同,各有侧重。”



    “此外,贵院在医疗事故责任纠纷的民事判决书中裁判部分也说明,对性福权诉讼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不加以审查,换句话说贵院对性福权诉讼根本没有进行实质审查。”



    “饶院长,您比我法律知识更渊博,您说这样的情况下能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吗?”



    李超故意反问饶清华,将饶清华人为设置的障碍,轻松破解。



    饶清华笑了笑,没有作答,却不动声色地继续劝道:“李超,你也知道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对性福权的规定,尚处于空白状态。而你提起性福权诉讼,已经引起广大媒体的关注。我们法院处理此案要慎之又慎,你又何必要继续站在风口浪尖之上呢?”



    饶清华话里话外的意思是告诫李超不要再逞风头了,

第90章 媒体审判的压力(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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