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进了西红柿地里。
捡红的摘。
摘了七八个。
不能再摘了,因为,范云听到了远处传来的脚步声。
快点快点。
溜之大吉。
范云搂着这一抱西红柿,一口气走到了城里的大街上。
走得他额头见汗。
看起来,想吃点什么东西,真的是很不容易呀。
走到了大街上,范云就可以光明正大慢慢悠悠往回走了,不着急啦,只要当场没有被别人抓住,这一抱西红柿就是他的了,谁也说不出来什么了。
他已经成功的从第一现场转移到了第二现场。
现在哪里也不去,直接回宿舍。
回到宿舍,范云搂着那一包西红柿到了洗手间,挨个洗得干干净净,洗完之后,范云摸起一个看上去最漂亮、最顺眼的,直接吭哧一口。
好吃。
酸酸甜甜。
范云一口气消灭了三个西红柿后,才心满意足地摸了摸自己的肚皮,自言自语道:“贫者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
呵呵。
盗泉水可以不喝,但是盗来的西红柿是一定要吃的。
吃完了东西睡觉觉,睡完了觉觉,明天好早起,去练车。
练完了车,去谢知法家里吃饭。
翌日。
果然。
当范云和唐若他们练车练到中午,一个个揉着肚皮喊饿的时候,谢知法笑道:“走走走,到我家里吃饭,今天中午我们杀鸡吃,好不好?地地道道的土鸡,绝对让你们心满意足。”
第226章 吃鸡(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