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可能确实论文基本上都是杨振宁做的贡献占绝大多数,他们是后来加入的;另一个可能是他们当时只是一个无名小辈,跟已经成名的杨振宁的地位不是一个档次的,没有太多讨价还价的余地,能跟杨振宁合作,从而混上个终身教职,可能已经要非常感谢杨振宁了,当然不会闹矛盾。你们可以看看,杨振宁与其他人合作的成果,“杨-米尔斯规范场理论”和“杨-巴克斯特方程”,都是杨振宁的名字在前,说明发表论文时,论文的作者并没有按照作者的姓的第一个字母排序!!而方舟子也提到,为什么“杨-米尔斯规范场理论”没有获得诺奖,可能是由于米尔斯的水平不够,跟杨振宁不是一个等级,成就也不高,不配获诺奖。
请看杨振宁的央视面对面的视频:
/video/20ent_2629202.htm
在访谈中,杨振宁提到,米尔斯在北大的一个会议回答别人的提问时,称“杨—米尔斯规范场理论”主要的东西都是杨振宁的,杨振宁说他是不必要的谦虚,不像有些人,只有30%的贡献,他要说成有70%的贡献(这当然是说李政道)。还说这篇文章比米尔斯所在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全部文章加起来还要重要,所以应该所有的荣誉都应该给他,但是没有给,所以物理学界对米尔斯的评价是不公正的。
其实,杨振宁的话完全是自相矛盾的。看名字就知道,米尔斯的名字会放在杨振宁的后面,没有按照正常的按作者姓的第一个字母排列作者的顺序,这就意味着,米尔斯的贡献不足三分之一,主要的贡献都是杨振宁的,当然无法获得太多的荣誉,这是显而易见的。米尔斯在回答别人的提问时,说
杨振宁其人(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