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奔下楼,在要出楼口的时候顺手抄了把扫帚。追上那个男人,二话不说,就是一扫帚过去。男人措手不及,被我打倒在地。我叉着腰,怒斥:“偷什么不好,你竟然偷裙子!”
我拿扫帚打他,他边用手挡,边努力站起来,大喊道:“大妈,不就是件破衣服嘛,还给你不就是啦!”说完就将衣服扔还给我。
大妈?!我摸了摸脸上的妆,顿时怒不可遏。那男人也怕了,赶紧掏出一把刀,威胁我说:“大妈,你女儿的衣服也还给你了,你再闹,别怪我不客气!”我女儿的衣服?你还没昨天喊我小弟那两人可爱呢!我已经气昏头了,一扫帚便将他的刀打飞,然后劈头盖脸地将他一顿猛打,由于太过用力,扫帚竟然被我打断了。我圆眼一瞪,使出我长期练习的空手道那一踢,出其不意地一脚将男人踢翻在地,我跳骑到男人身上继续臭揍。直到来了几名男生,才将那人救起,拦住了我。打斗中,男人身上掉出很多东西,还有钱,他竟然是贼!于是,几名男生将他扭送到派出所。(贼:为什么啊,为什么啊??为什么那个大妈那么生气啊?)
就这样,我受到了校派出所的表扬,贼当然不好意思说他是因为顺手偷裙子才被我逮到的,于是我也就糊里糊涂地成了与坏人做斗争的英勇大学生。小余晚上回来时,不停地感慨,她就一会没看着我,咋就又发生这么大的事情了?!
(后记:事后,我经常想,也许其他英雄也就是为了类似一句大妈和一条裙子这样的小事,才成为英雄的吧。而我也对化妆的热情一下又降回零点,毕竟当弟弟比当大妈至少还年轻一辈!起初,我总担心贼会找我寻仇,但是想到我那天比墙皮还厚的妆,
意外擒贼(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