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那只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凭着女性的敏感,她觉察到我知道在山里人家自己偷窥的事情,想到自己是一个长辈大身份竟然作出这样地事情,她心中就有些失去分寸,可是又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一路上也没有注意看沿途的风景,只是皱着眉头思前想后,患得患失,想到老爷子交待的任务,自己又开始有几分踌躇。
终于在六点到时候登上了山道。
“咬什么”还没有等她明白过来,我已经走到前面对着老者说道:“大爷,我自己作诗自己写可以不?仍然按照二十块钱一张?”
“可以呀”既然不费气力就能挣钱,他何乐而不为呢,伸手递给我毛笔。
“不用”我推开毛笔,捋了捋袖子。
“不用毛笔?”不但老者糊涂,旁观的人也一头雾水。
“我用这个,嘿嘿”我伸了伸大拇指,然后再砚台里沾了些许墨汁,我的大拇指指甲比较长,就像一个小刷子一般,上高中的时候无聊,看到课本上有一副张大千用胡子画画的场景,心中觉得好奇,就私下的了解了一下,发现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放着好好的笔不用,竟然有人用手指头脚趾头写字的。当时我魏军这个小子还在我耳旁聒噪“这充分证明了一句话,狗咬人不算新闻,人咬狗却是奇闻,什么事情你做的越新奇,就越能够吸引人的注意力。”我后来想想也是,虽然你用手指脚趾写字未必有人家用笔写的好,但是你确实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自然能够出名。当时我也想出出风头,于是魏军这个混蛋给我出主意让我用指甲写字,我私下里也就练了下来,没成想还真在大学的时候闻名了,我的第一个女朋友陆曼曼就是用这招
第一百五十二章(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