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走了。
他应该不会再回来了。
“你这小男友,还挺有正义感。”
也许是实在太开心了,丁竞诚被推了一下也不以为意,兴奋神色令人脊背发凉:“你怎么会喜欢这样的人?”
“说了,他不是我男朋友。”扯起唇角,万姿笑得寂寥。
“如果是你,你会舔吗?”丁竞诚又问。
“当然,为什么不?”万姿笑意更浓,“但我不会吐出来,而且二十万对我来说,实在太少了。”
“而且总有一天我要逼你,也在我面前把地毯舔干净。”
她一直相信,钱可以让人做任何事,任何不堪的事,只要出价够高。
她更相信,睚眦必报。
“可你那小男友跟圣人似的,他就做不出这种事。”丁竞诚盯牢她,“你到底怎么喜欢上他的?明明你跟我才是一类人。”
仿佛被核弹闷声击中,万姿脑海瞬间嗡嗡作响。整个人恍惚着,几乎能有了耳鸣声。
是的,她跟丁竞诚才是一类人。对金钱又爱又怕,精于算计又记仇,看一个女孩尊严尽失却无动于衷。
“你知道吗,你是这个世界上最懂我,最像我的人。”
收敛嬉笑表情,丁竞诚柔声:“跟你在一起的七年,是我最快乐的日子。虽然我还没过完这辈子,但我真的不会再快乐了。”
“万姿,不是穷人才过着苦日子。”
万姿抬头。
这是今天第一次,从他口中听出丝丝真情实感。
“其实我一直知道,我的‘问题’出在哪里。”
到底
你不需要我了,是吗。(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