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唇肉,万姿有点想开口。
她对inês印象不好不坏,就觉得是个漂亮女孩。这人畜无害的模样,怕是惹了丁竞诚怜爱。他不高兴,就逼她吃地上的秽物;他高兴,就搂着她腻歪。
看起来,丁竞诚腻歪时也并不温柔。
像是眼睁睁看着一只羔羊,慢慢坠落陷阱。万姿觉得不提醒inês,实在有悖于基本人性。
但心里又有个冷酷的声音说,看起来人畜无害,就一定无辜吗。inês愿意为了二十万,答应丁竞诚舔干净秽物;那么她又愿意承受什么代价,和他依偎在一起。
然而无论如何,inês毕竟是梁景明的朋友。
“hi——”
没等万姿打完招呼,inês率先抬头:“你跟jo在一起,对吗。”
没有微笑,没有“你好”,没有“不好意思听到你讲电话”,薄薄一句话如匕首般,飞旋着直戳过来。
瞬间收起所有善意,万姿淡淡道:“嗯。”
摸出一管口红,inês对镜慢慢地涂。温温柔柔奶茶色,却遮不住她眼里的一点亮。
“好巧,我现在是丁先生女朋友。”
感情所有铺垫都是为了这句,像分享又像示威。
有点预感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万姿也懒得猜,低笑了一声:“恭喜。”
“而且在这次来澳门前,我们就在一起了。”
显然被万姿的笑惹恼,inês啪地一下合起口红:“我恰好是餐厅服务员,恰好就偶遇以前同学jo,恰好就服务你们包厢,恰好就被丁先生羞辱……你不觉得很扯吗?”
涂口红可以不是为了取悦男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