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她就是在这遇到了梁景明。
彼时他们还没真正做爱,也没谈恋爱,甚至都不算熟。可她微闭眼睛,就能立刻回想起他的表情。
白衬衣黑西裤,鼻梁高挺,目光专注,鸦色长睫毛微垂着,有点忧郁的样子。可抬眸看她时,神色压抑着深浓欲望,湿润得几乎燃了火。
因为那时,她在勾引他。
在众人围坐的桌子底下,用赤足轻蹭他的硬铁。
可后来,是她被反杀。
一桌之下,漆黑之中,他撕开她的丝袜中心,一顿一顿摩挲着她那隐秘地方。
他的手指,长腿,手臂,动情时都结实而滚烫。更别提最关键之处,总能给她最淋漓的满足。有时顶峰来临,他会紧紧扣住她的腰,在她耳边微声低喘,密密亲遍她的蝴蝶骨……
她爱他的沉默内敛,沉着自持。
更爱他撕去冷静皮囊,对她对欲望缴械投降。
“还记得这个地方吗。”
泛起某种渴意和依赖,万姿准备拍张酒吧全景,给梁景明发去。
可没等她取好角度,肩头就被按了一把——
“万姐姐,你来啦!”
“嗨。”
近距离看丁竞玲,她已喝成一只粉嫩的桃。不留痕迹地移开酒瓶,万姿有意示好:“包好看。”
奶昔白金棕的拼色MiniKelly,最衬丁竞玲这种十八岁富贵少女。万姿扫一眼便知,这是爱马仕新到的货。
“哎呀别提了!看到就烦!”谁知丁竞玲长叹一声,毫不吝惜地把手袋甩向卡座远处,“我今天买这个包,受了一肚子气!
用赤足轻蹭他的硬铁(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