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丛中传来阵阵蛙声和蟋蟀的鸣叫,我们九个人躲在草丛中一动不动。
有两颗心脏的食人族不仅体力惊人,而且奔跑速度和爆发力都是极为厉害的,白人麦克的身手虽没见过多厉害,但作为一个厉害的杀手,三两人根本近不了身,但却被一个野人一个回合就砍掉了脑袋,不是他的功夫不够好,只能说野人太厉害了,几乎个个都是杀人高手。
两个浑身是毛的人,手里拎着镰刀模样的砍刀急匆匆地跑了过来,他俩配合非常默契,先是查看了一眼排木上有没有血迹,然后抽搐着鼻子四处闻了闻,这类食人族的嗅觉很灵敏,尤其对血液的味道,据说隔了一里地的距离都能闻到血腥味。
我暗暗心惊,幸亏及时埋掉了那具野人尸体,否则他俩很容易闻到血的味道。我神色紧张地看了一眼大牛,意思问他埋尸体的时候没偷工减料吧?
大牛举着一根大拇指,微微向上抬了抬,大概意思说你放心吧,都搞定了,保证他俩闻不到土坑里面的血腥。
俩野人叽里咕噜地交流了几句话,我根本听不懂,正在猜测什么意思时,他俩突然挥起砍刀,将排木附近的草丛胡乱砍了一遍,我大惊失色地想,难道发现我们了?
他俩搜索的范围逐渐扩大到外围,几乎就要接近我们躲藏的地方。我手心里紧张得全是冷汗,万一被发现了,不但此次偷袭宣告失败,而且等于将我们亲自送到敌人手中,整个一个偷鸡不成蚀把米,后果不堪设想。
我向大牛悄悄地他们使个眼色,意思说等他俩靠近了再动手,比划了一个割脖子的动作,意思说尽可能动刀子,别使用枪支。
使枪的
第一百五十七章 杀死两个野人(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