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但与电视小说差距还是很大。
有一堂课老师上溺亡这一章。一只老鼠丢在一个装了一半水的大号玻璃杯里。老鼠一直浮着,就是不沉。老师也郁闷,后来先上课吧,让老鼠在那继续撑着。课讲完了,老鼠还撑着。
老师火起来,叫陈章去楼下花坛找了个砖头,对着老鼠狠狠一敲。老鼠终于撑不住,溺亡了。
大家又是哄堂大笑,“老师,这算溺亡啊,还是算外力打击致死啊。”
老师义正辞严地回答:“当然是溺亡。”接着老师把老鼠捞出来,熟练地开膛,叫大家观察老鼠的肺,然后解释:“因为这只老鼠生前溺亡,在溺亡过程中,肺里面会有水,泥沙,水藻等物质吸入,而如果死后沉水,因为肺里面有空气,大气压的存在,肺里是没有水的,这一点,法医学上用来鉴定是溺亡还是杀人抛尸。”
也有同学马上质疑:“老师,要是把一个活人丢进水里呢?那不是一样是被杀吗?肺里不是一样进水了吗?”
老师又被搞得头大,想当年自己还是学生时,就没这么多问题,于是只好继续解释:“这种情况下,就要用其他方法辨识了,比如身上的捆绑痕迹啊等等。我们法医只是根据尸体给出死因结论,具体的事情还要其他部门合作才行。”
哦,原来这才是法医学,郁闷,法医学跟当侦探破案的差距好大啊。还以为做了法医,整天很威风地到处破案,当一个罪案克星呢,原来是这么无聊地研究尸体,研究死因啊。
大家对法医学的兴趣也是逐渐消退,加上药理,诊断,病生,课业负担又重,也逐渐把法医学归为,抄重点抄讲义死记硬背考个试的范畴
第一百二十一章 张老师带我去捞外快(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