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第一眼就感觉不是太喜欢,倒不是说张汉忠喜欢低调,而是多年的贫穷生活,让他变得自卑,变得刻意的低调。
“会不会颜色太花了一点,看起来感觉不太稳重的样子。”
康欣翻了翻白眼道:“拜托,你连二十都没到,要什么稳重,天天打扮的都像个路边大叔一样,多没有朝气啊,还是这种花花绿绿的衣服更配咱们这个年纪。”
张汉忠虽然有些许抗拒鲜艳的颜色,但康欣说的也确实有道理,自己才十八岁,正值青春年华,就应该去多尝试才对。
“也对,我还没尝试过这种打扮,确实可以试一试!”
张汉忠虽然人比较老旧一点,但他并不像年迈的老头一样顽固,他还是愿意接受新鲜事物的。
“是吧,走走走,快去试一试衣服,看看效果怎么样!”
康欣对张汉忠的着装品位早就有意见了,所以听见张汉忠愿意试试潮流一点的衣服,当即便赶着张汉忠去了试衣间。
还真别说,张汉忠将康欣的衣服换上后,整个人显得朝气蓬勃了许多,帅气了许多,看起来特别像一个潮流青年一样,很是酷炫。
说起来张汉忠其实也不会丑,他五官长的也是不错的。
只是平时的打扮老旧,加上不注意整理自己的形象,所以才导致平时看起来非常的老土。
现在不同之处在于张汉忠的气质有了很大的改变,加上前两天突破成了先天之体,一身糙皮肤都变得光滑细腻,看起来白白净净的,显得好看了不少。
这么一身潮流的装扮后,张汉忠感觉自己完全就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帅气到自己都有点认
第一百四十七章 来挑事的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