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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西州制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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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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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百五十钱,伍长薪资为一百二十钱,军士薪资一百钱。钱都是刘范发的,所以刘范不用给自己开工资。

    有了军制,也有了军官薪资,但没有其他各项规章制度,镇北军依然不算完备。没有惩罚,镇北军就像一匹脱缰野马,无法控制;没有奖励,镇北军就没有奋斗的动力。于是刘范和出身于法家的田丰商量半天,制定出了。被分成惩罚和奖励两个部分。

    惩罚性军规:第一条,临阵脱逃者,斩;第二条,通敌、投敌者,斩;第三条,杀伤、抢掠、qiángjiān汉民者,斩;第四条,欲对最高统帅行不轨之事、以下犯上者,斩;第五条,不服从最高统帅命令、倒行逆施、阳奉阴违者,斩;第六条,私自逃离军营者,斩;第七条,结党营私、心怀叵测者,斩;第八条,倒卖军械、战马、军资者,斩;第九条,克扣下级粮饷中饱私囊者,斩;第十条,刻意虐待下级者,斩;第十一条,顶撞上级者,杖三十;第十二条,盗窃、损坏军械者,杖五十;第十三条,怠慢训练者,杖二十;第十四条,早退、迟到者,杖三十;第十五条,两人私相打斗者,杖五十,致死则斩、致残则杖一百;

    第十六条,部曲之间私相打斗者,杖八十,首发者斩,致死则斩、致残则杖一百;第十七条,故意传播不利军心之谣言者,杖一百二十;第十八条,故意挑拨离间、有伤行伍和睦者,杖八十,造成严重后果者,斩;第十九条,侮辱、威胁汉民者,杖五十;第二十条,发出错误xhào、命令者,杖三十。

    奖励性军规:第一条,斩杀、擒获敌军主帅者,百夫长及百夫长以上升官两级,赏二十万钱,百夫长以下升官三级,赏十五万钱

第七十五章 规章制度(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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