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鬼还怕恶人,自己本来就是出来混的,还想要好名声的话,那岂不是既要当婊子又想立牌坊?在李敖看来要混就要混一辈子!那些个混了大半辈子的黑道大哥看起来不也还是风光无限吗?哪一个看上去像是要被抓或是要没命了?既然自古就有混社会的,那么就证明它的存在即为合理!而臧世雄压根就没有考虑过名声的事情!
三个人的想法不同,也是因为三个人对于自己的定位不同!赵奉义确实是有点儿既要当婊子又想立牌坊的感觉,他的真实想法是想靠着捞偏门赚足本钱,然后去做正经买卖,赵奉义虽然心中十分的明白,自己的所作所为将会跟随自己一辈子的,黑就是黑,染不白的,但是反过来说了,人真的可以一辈子混黑吗?答案是否定的!
现在所做的一切,赵奉义只把它看作是跳板!而且他也自信的认为自己是可以成功的!甚至自己最后可以瞒过老天的双眼,转型成为一个成功的生意人!
赵奉义之所以会选择黑吃黑,除了高回报和无报警的风险之外,和他在看守所里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关系!
在赵奉义未被抓之前,他就听许多人说过,看守所和监狱里是人才济济,那里面是什么样子的人才都有!可是真住进去了,赵奉义才发现那里面根本就没啥人才!
看守所里面最多的就是小偷小摸的,打架抢劫的和强奸之类的年轻犯人,当然了,杀人犯也有,但是他们大多都是误杀,非是出于本意,不是误杀的那些,基本上也是长期受到欺辱,无奈之下才起了杀念的!在这里多说一句,其实杀人犯在看守所里的地位是非常低的,杀人犯都带着手镣脚镣,行动多有不便,而且一般的杀人犯是没有
第三十一章 大哥的原则(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