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明愕然:“当然可以,既然已经分享给你了,就是你的了。不过你要是都卖了,我的话可就不做数了,这东西可稀罕呢。”
四人哈哈大笑起来。
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拿去变换成色币补贴家用,都是好孩子啊。
至于杨宇?也许他在自己的家中,是一个十分可爱的人,但那仅仅只是对于他的家人而言。方明本不想要和他彻底撕破脸皮,但是杨宇这种人,你不跟他撕破脸皮,他是不会罢手的,只会把你的生存空间进一步压榨,直至把你逼死为止都不会停手,他的贪婪和物质欲望是没有止境的。
这种人的字典里,只有敌人,亲人,还有傻帽。
方明在彻底明了这一点之后,选择了做他的敌人,而不是做一个他眼中随意可欺,想怎么揉捏怎么揉捏的傻帽。
对于杨宇这种人,你只能跟他做敌人。
做敌人他还能稍微尊重一下你,而做朋友,杨宇只会把你当做傻帽,不停的挤压你的生存空间,如此而已。
若是他会有什么成就,大概会成为一个不世枭雄吧,但他这样得罪到了天性豁达的方明,实属不智。
天底下最小心眼的人,就是天底下最豁达的人。
一个豁达的人,轻易不会小心眼,一旦小心眼起来,就一定是天底下最记仇最小心眼的人。
方明就是这样的人。
一个能把美若天仙的美女视若无物,并且连续忘记三次的人,却偏偏记住了杨宇。
所以说,不作死,人就不会死。
方明送走了建立起不可分割友谊
第十一章 厌恶(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