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039;我自然&039;。“开杂货铺的杨大爹(详见拙著:都市系列长篇小说第二部)自言自语的念着《道德经》,把关芳蔼叫到高高的柜台前,给她的小嘴里塞了一颗大大的椰子糖,淡淡一笑:“不管你走到哪里,小媳妇都是她五哥的!“
其实,在南正街的时候,我只有十二岁,关芳蔼那个时候也就是一个幼儿园的小朋友,什么都不明白,连男女之别都不知道,更谈不上男女之间的那点事,不过全南正街的人都知道小媳妇就是喜欢我,大家就会经常看见那个长得越来越水灵的关芳蔼会理直气壮的拉着我的手,经常把我带回她自己家里吃饭,渔民之家有的是鱼虾,加上她的父母本来就喜欢我,蒸炸烧煮烤,就会换着花样的弄给我吃。
后来我就因此成了吃鱼高手,不能说很喜欢,可是我的朋友个个都说看我吃鱼就是一种艺术享受。一条全鱼在我的筷子上几挑几抖,就已经是半边香喷喷的鱼肉在手,放在嘴里一番咀嚼,香喷喷的鱼肉下肚,那些大大小小的鱼刺就被吐出来,那种技巧不得不叫人叹为观止,无人可以媲美。还有一个绝技是关芳蔼的爸爸交给我的,就是剔鱼刺,经过我的筷子一番摆弄,可以保证碗里的鱼肉没有一根鱼刺,钟玉卿后来眼泪汪汪的对关芳蔼诉苦:“先生走了以后,我就不敢吃鱼了,因为我发现自己已经不会剔刺了!“
南正街的人都知道,我的二妈、也就是王家二哥、三哥的母亲邱老师(详见拙著:都市系列长篇小说第二部)最喜欢的是两个丫头,一个就是在她身边长大的
1996.我是五哥的小媳妇(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