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午的又一次开庭所宣布的。现场的所有人和那一些在电台、电视和网络上观看实况转播的所有人屏住呼吸等待着最后的判决结果。可以看见,那个主持审判的法官在一片闪光灯耀眼的闪耀下宣布了对犯罪嫌疑人武万全的判决结果:杀人罪名成立,鉴于武万全有自首行为,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现场那些感到欣慰的人群就响起了一片欢呼和鼓掌声,那些在法院审判庭外面举着那块"刀下留人"的横幅的人甚至点燃了噼噼啪啪的鞭炮以示祝贺。就在法官要法警将判决书拿给站在被告席上的武万全签字的时候,黄天平就又一次站起来大喊大叫:"我有权代表我的当事人表示拒绝,并依法提出上诉"
&;&;那个在庭审过程中一直面无表情、严肃庄重的法官的脸上第一次有了些笑意,法官在提醒他注意:"你还没有征求你的当事人的意见之前,辩护律师无权越俎代庖。"
&;&;"众所周知,我的当事人在逃亡了两个多月以后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除了证明这是一个正确的抉择以外,也证明武万全从出现在警方面前的那一刻开始就抱定了必死无疑的信念,所以,别说缓期执行,就是宣布验明正身、绑赴刑场,处以极刑,他也毫无怨言。"杨太平在解释道:"为什么?因为他是一个天立地的爷们,是一个大义灭亲的英雄,是一个敢做敢当的男人,也是一个绝不后悔的人!"
&;&;"可是凭什么?我的当事人是个普通百姓,知法而不懂法;这里的绝大多数人都属于这个
1230.民意不可违(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