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打架斗殴,如果对方背景强硬,那你就是重伤致残,要判刑的。
案情很简单,白路一通胡说八道,俩警察自动自觉去除掉一堆废话,然后和白雨的证词一对比,再有警察大叔的证词,可以证明白路确实不认识那四个人,完全是见义勇为,只是见的太勇了一些,直接弄残对方。另外,因为他认识白雨,从这个角度来说,又不能算是见义勇为。
至于白雨,现在连受害人都算不上,要通过街上摄像头的取证,才能决定案件性质。
不过还好,因为那几个贼受到重伤害,所里比较重视,最快时间调取监控录象,经过详细查看,确认白雨是受害人。于是把消息报回来,根据这个线索,对医院的四个人进行审讯。
可惜问来问去,那个帅哥只说认错人了,至于别人,要告白路撞车,告他重伤害,要打官司。
警察见惯了风雨,自然知道其中猫腻。问题是这类案件,如果白雨是受害人,那四个人只有青年一人有犯罪嫌疑,且没有构成犯罪事实,就算立案也无法判刑。反是白路很有可能因为重伤害上法庭。
于是,警察打算劝双方和解。
白路很给面子:“成,和解,把电话给我,我打个电话。”
白路不是犯人,可以打电话。事实上,如果不是那四个人受伤太过严重,警察也不会没收电话。
警察以为他找人说和事情,还过去电话。白路当面给柳文青打电话:“中午给沙沙送饭。”挂上电话,问警察:“怎么个和解法?”
警察说:“除医药费,修车费,损失费之外,你还得赔偿他们四人,每人两万五千块钱人民币。”
第二百零三章 又去派出所(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