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心理研究!也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
“……也许有的先生会问,所谓的异常杀人者,他们的表现是什么呢?什么呀的杀人时候偶发算得上是异常,什么算是比较正常的呢?这就需要我们给他们下一个定义:在我看来,在凶手完成了他的目标之后,还会对受害者的尸体进行侵犯的,就算是异常行为。反之则不是。……嗯?有什么问题吗?”
赵旻晟举起了手:“雷斯勒教授,您所谓的异常行为和正常行为指的难道只是在死者死亡之后进行侵犯吗?那么,如果说一个凶手在没有杀死受害人的时候,嗯,不对,我换个说法。是这样的,如果凶手对受害人进行了长时间的折磨,但是却始终没有杀死对方,这样的情况如果按照您的说法,是不是应该算行为正常的杀人者呢?”
雷斯勒点点头:‘嗯,谢谢你的问题,波贝克警官,你问到的就是我即将说明的。关于你说的这个问题,我按照凶手的目的和他的平时的生活状态,把它归纳了一下,嗯,有大约以下的几种:第一种是那种平常生活得很正常,但是突然遇到了什么刺激性的事件,导致得凶手狂性大发,杀害了受害人,这种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是很高,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治疗和监禁生活,完全可能重新返回社会;第二种的情况就比第一种要严重一些。他们对被害人怀有很强烈的怨恨情绪,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在处心积虑的要杀害被害人,嗯,经过某个事件作为诱因,凶手的这种情绪终于按捺不住了,于是用很残忍的手法杀死了受害人。这种人的心理情况不好估计,因为他们在平时的生活里表现得都是比较正常,但是唯独对被害人,却表现得非常残忍。最后是第三种人,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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