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的勤工俭学的学生工,他们从进入夏侯氏的第一天开始,就签订了一份长达十年的聘用合同,如果表现良好,十年期满之后,还会有一份终身制的合同在等着他们,加上夏后氏的待遇又好,傻子都知道该如何去做。
当然了,前提是在他们不犯任何大错的情况下。可以这样说,在他们不犯任何大错的情况下,他们的工作甚至比那些事业单位的人还要稳定,待遇还要好,而作为要为夏后氏效力十年,甚至一辈子的员工说,认识自己的老板和老板的家族令的等级,绝对是上班第一天的必修课。
而这位邻家姐姐,就是在她上班的第一天的必修课上,知道了欧阳夏莎的事迹,从那天开始,就一直把欧阳夏莎当做是自己的偶像,而她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自己的偶像可以这里购物,让自己见上一面。
而她刚才之所以没认出,那是因为欧阳夏莎那副大大的墨镜恨不得挡住了半个脸,想认出还真的是有些困难的。
如今自己的愿望实现了,可是却有个煞风景的姑娘出现,不但高傲的像个花孔雀,连说出的话,也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咄咄逼人,所以连一向温和的邻家姐姐也怒了。可是,一个平常温和惯了的人,加上一些规章制度的束缚,不希望给自己的偶像留下一个坏印象,她还真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什么了。
“这位姐姐,你包你的,理她做什么?”似乎是看出了邻家姐姐的纠结,欧阳夏莎温和的笑着,淡淡的说道。
“好的,大小姐。”邻家姐姐看着自家偶像那浑身上下散发的,让人舒服,让人拜膜的女王气质,顿时恨不得两眼冒心的去找偶像签个名,不过还好她也只是想一
「65」四人の第一次约会!(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