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中的英雄钢笔,那支笔同另一只软头笔是从表哥余建那里要来的——他去成都读五年制的粮食学校,笔盒里的笔啊,大尺子啊,都被秦渼儿搜刮一通。
唐毅皮肤很白,那会儿最喜欢穿着一套红色的运动装。
秦渼儿有些心疼的说:“下课你就要还我。”
唐毅点点头,“好。”
转而,秦渼儿回头认真听课做作业。
可当下课时,她回头看到唐毅竟然把钢笔咬在嘴里,使得银色的笔帽都有了印记,心中不是滋味,可又不好说些什么。
后来唐毅经常借她的那只钢笔,而秦渼儿也欣然借给他。可就这样的小事,却成为班里同学逗乐子的话题:喜欢!
何为喜欢呢?
秦渼儿不懂。在她的观念中,应和善对待所有人——尽管因扮演的角色不同,有时候得板着张脸收作业之类的事儿,也让自己很反感。
可,没办法。
多年后她想起让同学站起来挨手板心的小事儿,都觉得当时自己是否太过荒唐,更不知自己哪儿来的勇气?
这一年,她不再让米刚同学去学校花园中找寻可以充当教鞭的小树枝,而是用大扫把替代。以至于于老师对于本班大扫把消耗过快,而感到头疼。
秦渼儿和北山小学原班同学的感情很深,那得从三年级时说起。
当时语文老师董乐珍因车祸住院,秦渼儿就站在了讲台上给同班同学上数学课,并负责语文自习课的作业检查。
造成如此的原因是当年师资力量微薄,有些老师还得兼任其他学校的老师。
就拿五大队李老师当
20 寻师之路(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