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大仙的日常生活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126一审石卫门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有证人。“战澜道。

    “请控方律师听清我的表达,我问的是证物!“张聚晨道。

    “目前没有其它证物。“

    “那么这项指控的证据不够充份,不足以证明我的当事人用它来杀掉二十七人。“

    “在一个月前,放罪嫌疑人亲口说出,他杀了人。“战澜道。

    “一个月前,请问控方律师是否还记得十天前早吃了什么?吃了多少?用时多久?“张聚晨咄咄逼人。

    战澜的记忆力还算可以,但让他记着十天前吃的什么,的确有些困难,因为战澜所吃的食物太过繁杂,不可能一一记住。

    “忘记了,是吗?由此证明,一个月前,我的当事人所说的话,也有可能忘掉。对此,不能作为证词,控诉人也不能作为证人。该项控告,不成立。“张聚晨台来第一回合,将天平倾斜了。

    此时对石卫门有利。

    白石塔的众人看向艾华,艾华只是轻轻的摆摆手,表示没事。在倭国杀人,华夏的法律和天条都无法定以重罪,

    “于一个月前,在冀市区,某烂尾楼,犯罪嫌疑人石卫门,曾与我特殊事务部干警交火后,逃逸,而逃逸前,还曾掩护桃源组织首脑,方贵逃逸,请问原告律师,对于此事如何解释?“战澜道。

    “我的当事人,是一名僧侣,当时是在与方贵洽谈庙宇修建,一切的合作事宜,都停留在在口头许诺,所以两人没有正式达成合作关系,由此证明,我的当事人并非是桃源组织的人,所以掩护他人逃逸的事请,不存在。“张聚晨道。

    按照张聚晨这样来说的话,石卫门与桃源一点关系都没有。


126一审石卫门(4/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