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发生枪击事件是导火索,
那件事给凶手提供了一个理想的作案时机。
对律师有罪的这一假设的异议:
既然手枪是个对张叶不利,有价值的线索,为什么要在事后扔进水里呢?
外国人,道格拉斯:动机——报复。
这个男人认为路晓多管闲事,拆散了他和一个姑娘。
也许他也目击了张叶和叶翎的枪击现场,注意到了手枪的位置。
他拿走手枪有可能是认为手枪作为凶器,方便顺手。
而不是需要把罪名推到张叶的身上。
这一点可以解释把手枪扔进水里的原因。
可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为什么要蘸着血在墙上写下一个L?
注意——和手枪一起被发现的还有一块天鹅绒的披肩。
路晓的嫂子:我们应该接受她的证词,还是她的否认?
从现在的结果上看,昨天晚上的确是有什么懂被扔进了水里。
结合其他的人证词,让我不得不相信船员的话是真的。
他们两人毫无关联,所以我认为船员没必要说谎话。
注意事项。老嫂子有没有杀人动机?
也许她内心中并不喜欢路晓,甚至嫉妒她。
但是这种理由要作为确实的杀人动机则严重不足。
只有找到一个合理的动机,对她不利的证据才能使人信服。
注意点:天鹅绒的披肩。
从事实上说,老嫂子一定是说谎了。至少说了一半的谎言。
用来包裹手枪的东西就是她的披
第68章一连串的问题(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