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合作方式还是第二种呢?或者干脆拒绝他?”
贺云捏着手中的信件,不禁自言自语了一句。
“还是选第二种吧!不过合作可以,但新书至少也得是明年下半年才能考虑创作了。”
贺云最后还是选择了以版税入股的方式。
这毕竟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如果错过了,确实太可惜了。
何况,以两本书的版税换取出版社百分之十的股权,这笔交易还是比较可观的。
而且,这两本书的版权依旧还在他的手上,并不属于出版社,属于出版社的只有这两本书的繁体出版权。
也就是说,包括影视改编版权在内的其他所有权,仍旧是属于贺云的。
除此之外,合作之中还有一点对于贺云是极为有利的。
那就是这两本书只要能够帮助出版社赚取到二十万港元,合作协议就可生效。
这样的标准对于他来说,算是非常低了,只要不出意外,贺云闭着眼睛写两本书都能达到这个目标。
而且,事实上,贺云并不是太看重出版社给他带来的经济效益,他看重的而是这次合作给他带来的人脉关系。
至于合作协议当中的两本书是什么题材?
黄易虽然没有提及,可贺云心里明白的很,他肯定是希望贺云延续《蛮荒神海录》的风格。
毕竟玄幻市场已经渐渐被打开了,而此刻,黄易也正在依靠自己的“玄幻”小说打造出一片新的天地来。
如果这时候,他名下的出版社,又有贺云这位“玄幻”小说鼻祖供稿的话,那不管是“玄幻”小说领域,还是他名下
第三百七十五:《战潭州!》(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