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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心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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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城曰:不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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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命金”。

    这个价值可以是千颗万元石,也可以是一枚齐刀币,或者一枚秦环钱,甚至一匹布什么的都可以。

    “命金”的价格,取决于你愿意为自己的性命,花费多少代价。不赎城绝不勉强。

    只要你缴纳了“命金”,就可以在这座城市里生活下来。

    任何人要在这座城市里杀你,必须付出超过你“命金”一万倍的费用,才能够动手杀你。

    是为“赎金”。

    否则,便视为与不赎城为敌。

    有这样一个说法流传甚广:既然不赎城的居民,都是万死难赎其罪的恶徒,那么,当这些人进了不赎城。要想杀他们,就要有让他们一万次的决心,要付出杀他们一万次的代价。

    维护这条秩序的人,或者可以称为不赎城的主人——虽然她从来不承认自己是不赎城之主,她只说自己是不赎城最大的罪人。

    人称罪君,凰今默。

    ……

    再卑劣的人,也奢求被良善对待。

    再阴暗的人,也渴望阳光的温暖。

    今日艳阳高照,是一个绝好的天气。

    自不赎城东门,有一个身影,彷似踏着阳光而来。

    他的眉毛锋利,眼眸骄亮。

    就连每一根墨色发丝,都毫不掩饰地飘舞,锋芒毕露。

    因为太过锐利的气势,直到其人走近,城门边昏昏欲睡的罪卫,这才发现他身后斜负的一支长枪。

    此枪外观古拙平凡,仿佛配不上这个人的锋利,但合在一起,给人的感觉又非常和谐。

    “懂规矩吗?”这名罪

第六十二章 城曰:不赎(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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