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好酒。
一点也品不到那种香甜醇厚的味道,只有扎心刺骨的辣。
味道只剩下辛辣与刺鼻,永远洗不掉枯黄色的酒葫芦。
大漠风沙,金戈铁马的味道。
就连那温柔的香山红枫叶,沾上点这酒味,竟然看到了肃杀的滋味。
大漠里的酒,大漠里的人最爱喝了。
马下喝上一大口,弯刀出鞘马上走。
系紧酒囊上的绳子,不管前方是死路还是生路,都要来一口。
这就是命,大漠戈壁上人的命,要么用刀砍翻拦路的一道道影子,要么被砍断了脖子,任凭骨头与白杨树一起腐烂。
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还有气的话,来上一口,让喷血的刀口不那么疼,快死了的人来上一口,死之前不会那么冷。
都是要死的,去他娘的,烂命一条。
只是不能白瞎了这一囊的酒。
“这日子算是过够了。”
赵元手上的酒葫芦被抢了过去,猛地灌上一口。
“太热。”
一口酒咽了半天,她才憋出两个字。
“姐,你要是不会喝酒就别强喝。”
赵元拿过酒葫芦,狠狠的闷上一口。
“哪里热了?非得要喝冰块子里埋着的酒吗?”
京城的秋日,香山上再多的红枫叶也拦不住时有时无的凉意。
两口酒下肚,好歹有了点热意,赵元松了松被衣领埋的有些紧的脖子。
“凉点好啊,凉点不招蚊子。”
陶白白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衣,衣领大
源溪镇(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