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大家逗得哈哈大笑、唯独一个人哭得一塌糊涂的副厅级高官金蓓在百忙之中坚持要参加有关我的这段《桃花源中》的回忆和记录。在读到上面的那段文字的时候那个女才子说过一段很精辟的话:"花姑的伟大不在于她用三年的时间强迫你读完了六年的中学课程,而在于强迫你养成了挑灯夜读的习惯。开始的时候是不得不为,而久而久之,就成了不可不为。虽然仅仅一字之差,意思却完全不同。小哥哥不认为你今天的成功很大是一部分就来源于此吗?"
的确如此。在我整个人生记忆里,读书是我可以想到的最幸福的事。也许正是因为田西兰的填鸭式的学习方式和挤压式的学习态度使得我无论在态度和性格上都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在此之前,读书对于我仅仅只是一种被动,在那之后却潜移默化的变成了一种主动,在脑海里形成了一种习惯。书店成了我最常光顾的地方,不管有钱无钱,我总是会经常性的在书店里徘徊流连,泡在书店里蹭书看。
我爱的和爱我的女人都知道这一点,拉着我一起上街,把我放在书店里是比任何寄存箱最保险的地方,不论玩多长时间、逛多少商店、买多少东西,回来总能在书店里的某一个角落找到依然在捧卷读书的我。就算是囊中羞涩、身无分文也好,身穿昂贵的皮尔卡丹的西服也罢,我肯定会一如既往的席地而坐,当然会在屁股底下垫一张报纸。初衷仅仅是为了让自己的身体不要弄脏书店的木地板,久而久之也成为了一种习惯。
读书确实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无论多忙多累都会找时间读书,吃饭时、入厕时、临睡前,当然更多的还是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挑灯夜读。不读书的生活简直叫人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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