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里面正蠕动着上百条米粒大小的黑色小虫,它们粘粘稠稠地相互攀着,分不清头尾。
这种虫子名叫芥虫,生长在温热地方的深水底,平日只是食着水底的腐草鱼尸,但是若有新鲜的血肉出现就喜欢吸附其上,吸食鲜血。因为深在水底,平常人并不得知,即便有些采珠或是落水的人被缠死后有尸浮上水面,人们所见也不过是死去的干瘪皮囊,而以讹传讹地说是某某水域有着水鬼。
翕泽的湖底就有着芥虫。
鲜肉一入罐,实际上目不能视物的芥虫立即凭着敏锐的嗅觉,各显神通地向着肉块钻去,拼命地抢占着地盘。原本肉块上已静凝的血水随着虫身的钻动又继续渗了出来。
肉是从泽亭别庄厨房里拿来的羊肉,属于原本在白鹤梁逃过死劫,被带回庄子后又不幸遭了屠刀的一只“幸存羊”。
“比起落入那些说着不忍杀生但吃得却欢的人腹中,在这儿呆着会更有价值吧?”曼云手抚着刚被蜡封的陶罐,轻声问着。
缠在她腕上的银子仰头轻点,黑水晶样儿的小眼透出了老饕似的渴求。罐子里性喜吸血的芥虫是她一只只从翕泽的水底衔出来的,但除了试毒时吃了几只肥点的,其余都让曼云逼着吐到了水盂里。
“到正式成毒,估摸着要过个三年吧,中途应该还要再加进些别的物什儿。”曼云笑着点了点银子的尾,商量似地问道:“银子,这是我第一次自创的毒,你说叫什么好呢?”
自创新毒除了掌握师父所教的配搭,更要讲着灵光乍现的契机。一直苦于想不出新毒的曼云,在白鹤梁杀羊之后,居然就抓住了那么一丝丝制毒的渴望。
第103章 撮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