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一个村,由村里出面把这些东西一起办下来。
私人买卖都是如此,诚信不存在问题。反正都不是多值钱的东西。犯不混赖。
试想一下,跟私人买卖房屋都是如此,这跟镇买卖的房屋,还怕手续办不下来,还怕耍赖?
交了钱,写了合同,这算是有这码事了。
镇倒是没问了那么点钱和地,跟群众闹起来。
可这里却存在一个特别老的问题,那是有人举报了,说是这里面存在着侵吞集体资产的事。
那这问题可大了。
怎么牵扯去侵吞集体资产了呢?
当时的老公社,前后是棉站。是收购棉花的站点。当时这个收购站一类的单位,那是较有钱的单位了。里面又是二层小楼,又是平房的盖了不少。
当时的公社呢,是个破烂的院子。
得是七六年哪一年,下了差不多四十多天的连阴雨,那一年的秋粮整个都烂在地里了。那公社的破院子破房子根本经不住。而当时的公社主任明光说,从棉站借一栋二层的楼,暂时作为办公的地点。当时公社是真没钱。而棉站呢,又是真用不了那么大的地方。
当时的棉站也受公社管,借用个地方,不是大事嘛。
这么说定了,公社挪在了棉站的里面。为了方便办公,棉站的大铁门拆了,进去是一个大广场,那个时候当地的人都知道是咋回事。
后来市场化了,棉站跟当时的供销社一样,慢慢的呢,退出了历史舞台。老职工都不去班了,或者是直接买断工龄了。偌大一个棉站空下来了。
然后公社自然把那些闲置的屋子利
敛财人生【综】 悠悠岁月(145)五合一(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