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马克也不是在乎这点儿小钱的人。签合同时,他还是用略高于市场价的分成价格,购买了《功夫》的海外版权。
而这个市场价是多少呢?
50万,刀乐。
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
一部投资超过六亿的华夏特效片,在美利坚的版权费才只有五十万?
刀乐也不行啊!
这差距也太大了吧?
但事实上,确实如此。
首先要明确,版权这种事,一般就两种情况,买断和分成。
买断是一锤子买卖,版权卖出后,不管对方通过这部作品赚了多少钱,都与你无关;分成则是对方和你共同拿收益,多了少了,得看市场的意见。
张昀卖给马克的《功夫》,就是这样的分成销售。新世界占70%的票房收益,图仑影业占30%。
所以,《功夫》的版权价格,只有区区的50万而已。
——不过就算买断,《功夫》也顶多能卖个100万而已。
原因就在于那句老话。
大人,时代变了!
上世纪九十年代,许多优秀的华语电影经常能卖出不错的海外版权费用。比如老谋子,你别看这位国师现在好像没怎么拍电影,但九十年代零零年代时,他的每一部电影,都能在海外卖出超过一千万的票房成绩。
然而到得如今,别说老谋子了,就算是华夏全明星阵容,也很难在海外卖出高版权价格来。有些所谓的大片,可能也就只买个几十万刀乐而已。
这并非是华语电影质量变差(虽然确实烂片变多了),而是时代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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