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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从华娱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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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听说有个叫少女时代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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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所谓隔行如隔山,王敌毕竟不是学法律的,对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和陷阱并不了解,所以,为了保险,签合同时,他找了自己唯一认识的学法律的人——秋伊白。

    签完合同,也正式意味着王敌不再是华艺旗下的艺人,而是合作者。

    华艺这方,在听到王敌把解约也当成条件之一时,最初是激烈反对的。

    ——现在王敌在他们眼里可是摇钱树啊!

    不过在听到王敌提出的下一个条件后,他们又沉默了。

    ——代理发行王敌自导自演的首部电影。

    听到这个条件,他们心里想的是:幸好这家伙自己要走,不然,他提出拍电影,公司是支持呢还是不支持?

    不支持,寒了摇钱树的心;

    支持,那就是把真金白银往水里扔啊!

    而且,在他们看来,卖唱片赚的钱,哪儿有拍电影赔得快啊!

    王敌这就是少年得志,膨胀了,作死!

    歌手和演员当得好好的,大好前途,非要自己往死路上走。

    公司能摆脱他也好,免得以后给他背锅,被瓷粉追着骂。

    再说了,王敌的违约金就两百万,他们就算不同意也没用啊!

    现在《中国话》的专辑销量加订单已经超过百万张,每张王敌按经济约加作词作曲版权分成,就能分到十多块,算下来,这里就是上千万的巨款了。

    “你之后打算去哪家公司?”

    从公司出来,秋伊白似不经意般问道。

    王敌摊手:“合同不是写明白了吗?不准加入光纤、乘天、小马、糖人等一线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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