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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大宋改革—官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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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桓的话再次让众人感觉到了一阵阵的惊诧,因为这个提议他们之前并不是不知道,但却不是唯一的一个选择。

    “之前朕和众多爱卿商讨过很多的办法,也表达过用县州府的办法,毕竟这种情况和我大宋的情况也是最为合适的,不需要大动干戈。

    但朕左思右想还是决定放弃,朕需要这大宋之人人人痛定思痛。

    一县之中有县令一人,下设属官二人,县丞协助知县管理县政,主簿管全县粮税、户籍。

    之后设立诸曹衙役全部为直属县令的小吏,并无官职,其俸禄由朝廷负责,以免让这县令的权利过于大了才是。

    之前我等想要将州府的权利加大,设立直属朝中的州,与府路同级,普通州则是归宿府路之下,与县平级相处。

    知州属官有同知、通判,分别掌财政、刑法、治安等。

    当年隋之杨坚取消了郡守一职,以防郡守权力过大,与刺史相悖,如今我等打算将其更改,临时恢复州刺史与郡县之管。

    当年先汉之时,一州刺史八百石,一郡太守两千石,但双方互不统属。

    州刺史归属御史大夫有监察之权,郡太守直属皇帝有治理地方和兵权在握,甚至有下方任命之权。

    郡守权利太大导致朝廷立足不稳。

    所以当年那杨坚取消了郡守,如今朕觉得大可不必如此。

    将刺史地位提高些许,并将兵权暂时归入五军都督府,然后降低郡守俸禄品级,使郡守归于州刺史之下便可,受刺史管辖。

    同时将县归入郡下,减少文书流转的时间。”

    赵桓说完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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