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身体,为国尽忠。”
两杯热茶下肚,林朝与糜竺客套了半天,终于说到了正题上。
“久闻糜氏乃天下豪商,子仲更是精于商途,不知今日到访,所谓何事?”
糜竺并不比甄氏兄弟,林朝纵然想用他,也要他自己先表现出足够的诚意。
换句话说,是他糜子仲主动投奔的刘备,而不是刘备招揽的他。
本来历史上,糜竺之所以能身居高位,也是在危难之中帮了刘备一把。论贡献与才能,他并不出众。
对于林朝的战略规划来说,糜竺更是可有可无。
唯一能让林朝眼馋的,还是他那近万名宾客家仆,以及十亿的身家。
至少就现在来说,这两样还是非常重要的。
至于如何让糜竺自己贡献出来,估计还得把刘备卖出去,才能换来这笔巨资。
见林朝问到了最关键的问题上,糜竺也不敢敷衍,满脸郑重地拱手道:“林侯,某久闻玄德公仁义之名,特来投奔!”
糜竺很有自知之明,他不认为自己比面前的林子初要高明,索性坦诚一些,直接将自己的来意说明白了。
闻言,林朝却装傻道:“哦,子仲乃高雅之士,徐州当前又正是用人之际,子仲可自去拜会玄德公就是,想来玄德公必会欣然接纳。”
糜竺苦笑一声,心道我要是能自己去拜会,又何必来找你林子初。
再者,自己去拜会刘备,能跟你林朝举荐的相比吗?
“林侯明鉴,玄德公欲要成就大事,少不了钱粮物资。某虽不才,但家中世代经商,也攒下了一些钱粮,多少也能为玄
第二百零三章 把刘备卖个好价钱(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