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间段对于没有多少娱乐的普通人来首,可能早就入睡,但对于海贼们来说,属于一天当中最亢奋的时候。
艾伦扫了一圈,发现大厅位置全都坐满,他径直走向吧台。
他在这里并不起眼,也没有什么脑残突然站起来找他的麻烦,凡是来风暴角的家伙,心里多少都有点哔数,当然完全喝大了不算。
啪!
几张贝利拍在了桌子上,富有磁性的声音响起。
“伙计,来杯金朗姆,记得加冰。”
金朗姆是朗姆酒里的顶级品牌,海贼们一般都是喝便宜的黑朗姆或者白朗姆,毕竟每个人都是海量,金朗姆对于某些船长级人物喝上一杯还没关系,要想喝痛快,那就得钱包吐血。
一只精致的玻璃杯盛着金黄色的酒液放在了艾伦跟前,他前世不喜欢喝酒,不过夏天跟朋友一起吃烧烤的时候喜欢喝新鲜冰纯的扎啤,又鲜又冰再加上烤的热乎肉串,滋味美爆。
来到这个世界,倒是尝试过,但也没有说特别喜欢。
当然,这风暴角金朗姆还有另外的作用。
等伙计准备贝利找零的时候,艾伦把贝利推了过去,道:“跟我说说翡色之城最近的情况,我今天才刚过来这里。”
海贼们并不是所有人都野心勃勃的去新世界,很多人其实心里很有哔数,他们航行到了某地,一旦有了可靠的收入(劫掠)来源,很可能就会留在那里,形成固定的模式,有些人也就成为了坐地虎。
“一个人,胆子不小。”伙计年龄比他还大,语气淡淡,显然伙计也不是普通人。
艾伦摇头:“我
41.风暴角酒馆(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