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那年青春我们正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80章 低潮时期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一般情况下,受审案件以后,法院会在三天以内派人传票。

    三天以后,被告人不论接没接到传票,都得按照传票上的内容,强制执行。

    在这三天内,肖越还不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只知道,自己担任公司董事以后,终于做成了一件大事。

    不止嘉奖了这次事件的参与者,还在下班以后,带领着所有员工出去团建,吃饭喝酒唱歌,要多嗨皮有多嗨皮。

    表面上看上去十分融洽,但其实不然,那些员工其实也各有鬼胎。

    政策传开以后,他们当中有一部分早已知晓,可还是为了那么点利益,对后果不管不顾的参与进去。尤其是完成这次项目的负责者赵牧,对肖越这家伙,简直憎恨到了极点,因为先前被他撵走的业务经理,正是招聘自己来的铁子,两人几乎一个鼻子孔出气。哼,反正到头来既得了利,又能教训一下这个目中无人的东西,做了就做了呗。

    今天刚好是发薪日,他领完薪水后,便更加没什么好顾虑的了。

    一面当做没什么事发生,和肖越喝着庆功酒,一面背着他,联系好下家工作,随时随地准备跑路。

    直到第二天早上10点钟,法院的人发来传票,肖越才意识到自己被坑了。

    律师一面和他面面相觑,一面冠冕堂皇的讲述道:“肖先生,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房子在交易的过程中,要求卖方必须出示房本,地契等证明,根据香港那边得来的证据,那栋房子在买卖的过程中,压根就不存在这些证明,也就是说,您的这次交易,基本上算是无效。卖方和买方因为这件事发生冲突,原本事实摆在眼前,但卖方拒不承认

第80章 低潮时期(1/4)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