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六章:【如果大哥哥喜欢,我这就去将她擒来!】
挥洒兵器时,练武时,偶而擦伤也是难免。
徐千秋曾记得,羊皮裘老头儿说过,:
当年,南海出了一位妙龄美艳女侠,特立独行,喜好白衣赤足,行走江湖,倍受仰慕。
后来,却被武道夺魁的李淳罡,评价一句,“这娘们儿,脚丫子真大”。
当时,把那姑娘当场给气哭。
怒气之下,与李淳罡比剑,自然是输了。
那之后,再不愿踏足中原。
可想而知,成名女侠,不是那么容易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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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天赋异禀”,胸脯过于丰满的,与人交手时时,颤颤巍巍。
旁观者,自然大饱眼福,觉着好看。
可女侠本人,只能暗自苦恼。
那吹笛的少女牧民,在见到那白衣少年,便是自己与之在峡谷初见,然后擦肩而过的男子时。
先是惊喜,再是畏惧。
最后,转复喜悦。
五指紧握精美羌笛,不敢作声。
生怕,这名与整个部落,都有大恩的年轻侠士,下一刻便会不告而别。
见他站在不远处,嘴角微笑,她才略微心安。
只是,手心已悄悄渗出汗水,沾满那一杆心爱的羌笛。
咬着嘴唇,不敢出声惊扰恩人的沉思。
徐千秋搜索脑海之中的记忆片段,查找关于这个女人的信息。
她本非部落人氏,襁褓时,被人丢在毡帐之外。
只留下信物,一只羌笛。
羌笛之上,刻有耶律慕容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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