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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剧组非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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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达成协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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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必须在两年内上马,蓝元集团会在易胜偿还八千万借款后,继续以低息借款两亿给易胜传媒,并继续承揽二期工程。在借款还清前,后续所有项目蓝元集团获得同等优先权。

    六鬼城旅游开发用地预期八年内累计投资不少于十五亿。这个是必须的,不然你那百分之十的股份没有意义。但许可三年内的盈利投入。也就是说,不是要易胜传媒真金白银出十五亿,而是合同达成后,鬼城三年内的盈利投入也可以算进去,但这个三年包括建设期。你要是三年后才开张,那就是你的问题。

    七蓝元集团拥有以二十亿盘价入股百分之十的权利,后续易胜传媒转让股份,蓝元集团同等优先。

    八债务还清前,非经蓝元集团许可,易胜传媒不得以鬼城土地借贷。

    每一个核心条件,都有其背后的意义。

    第一个条件,易胜传媒以两亿五千万价格和鬼城百分之十的股份买下这块地,预期投资十五亿,土地按十二亿算,百分之十的股份就相当于2.7亿,再加上泽县政府补贴的两个亿,加起来也有7.2亿。这个数字说白了就是让蓝元集团面上好看,至少这块地亏损不那么严重了。

    虽然蓝元集团花了十四亿买下这块地,前期又花了三四个亿投入,但他们是自己搞建设,有些成本可以摊到其他方面去,这样一来,差不多能把亏损做下来,易胜传媒以这个价钱买入,基本能平掉亏损账面,明面上,易胜传媒就成了蓝元集团的接盘侠。

    第二个条件其实就是补给易胜传媒的了,投资电影两亿三千万,保底八千万,实际就是让易胜传媒黑掉一亿五千万。

    这样一来,易胜传

第一百零七章 达成协议(上)(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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