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是开玩笑了,在中国古代传统士大夫的思想里, 他们想的做多的事情,顶多也就是圣天子垂拱而治,至于什么预备立宪,君主立宪,这些都是扯淡。
因为,中国几千年虽然有法可依,但最终归根结底,还是人治。
而法治这一块,最多就是对人治或者德治的一个补充罢了。
所以,这也形成了古代中国所谓皇权不下乡的独特政治生态。
地主老财们在自己的地盘和宗族之中,他们是可以利用宗主权进行家法处置的本姓族人或者家丁奴仆的生死的。
这种情况在现代法治社会看来,简直就是匪夷所思外加草菅人命的。
但是,在封建时代里,它确实稀松平常的事情。而且,官府还承认他们家法的效力,允许他们动用私刑,真是可怕!
有点扯远了。
回到周光镐的正题上,周光镐之所以不愿意参与石星案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
第一,他不想得罪人,毕竟他就是个广东来的无依无靠的“南蛮子”,也不像海刚峰那样头铁,说话的口音在京圈里也是另类的存在的。
第二,他也有自己的政治顾虑,毕竟石星不是一般人,他曾经也是盛宠在握的,先后干了户部尚书和兵部尚书的,在朝廷之中,他的门生故旧也在少数。
虽然,他因为造假封贡的事情,被万历皇帝丢进了大牢里面。
但是,根据这些年文官们对万历皇帝的了解,万历皇帝除了不能忍张居正的事情外,对其他文官们都还是非常宽容的。
只要是这个官员有点功劳,但凡辞官归乡去世以
第三百二十六章 圆审(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