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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圣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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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清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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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币。

    这样一算,就已经有了四百多枚金币的净收入,可以说洛明的债务已经算是能还清一半了。

    怪不得许多人将勃兰登视作机会之城,财富之城。

    但还有另一个巨大的收入,虽然不是在勃兰登,但也不可小觑。

    那就是洛明在巴吉纳城的收入——多半是靠胡搅蛮缠和敲诈手段得来的。

    洛明问大户们索要了三百六十枚金币的剿杀豺狼人专款,说是用来雇佣足够的人手一同剿杀豺狼人,不让它们有逃脱的机会。在名义上,这笔钱也全部‘花’掉了。

    但他自己最清楚,其中有两百四十金币直接落进了他自己的手里。

    原因也很简单,甚至几乎无可指摘——他雇佣了两位剑师,每人的报酬都是一百二十枚金币。

    对于这种短时间的任务来说,‘花’一百多金币去雇佣剑师,算是有些昂贵了,但还没有到贵得离谱的程度。

    而那两位剑师,自然就是格兰蒂和洛明了。

    这里还有一个文字游戏:作为骑士和公主派遣的专员的洛明,肩负解决豺狼人的任务,但他并不一定必须要在这时使出剑师等级的力量。

    作为剑师的洛明,完全可以当做是另一个人,接受雇佣就办事,恪守雇佣兵的传统。

    就像是同时身兼好几个头衔的贵族一样。哪怕是一个国王,若是他一不小心还继承了外国的小爵位的话,也可能一会儿会作为甲方封的男爵为甲方出力,一会儿又会作为乙方封的子爵为乙方说话……甚至甲乙双方‘交’战的时候,他可以向两边各派出一支军队助阵,给甲方的军队就只有男爵的标准,给

第一百八十二章 清点收入(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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