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俱来的厌恶,而且往往现于色,可是如果真的有机会我十分向往那样的人。存在即合理,对此竟找不出一个词去反驳。佛曰众生平等,都平等了那活着还有奔头吗,还好佛祖不是活在当今这个社会,要是如此的话定会羞愧于自己所说。有人说过,当你在权势钱各个方面都不足时,那么你一定会把问题上升到道德层面,毕竟道德是看不见摸不到,都说向往,很少有人能做到一点点的。你在你的精神层面鄙视别人时,现实中你又被狠狠的蹂躏了一回,这一点倒是很公平。很多时候我们彼此相同的地方只有一点,都是人,除此之外完全不同,不过说到底人究竟是什么玩意,如果真能给个定义的话,那至少有很多很多的不是人,想着我是难以幸免了。哎,好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