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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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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四六章 通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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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噫,‘官方语言’者,岂非‘官话’之谓?我中国古已有之矣!”

    又了一个“噫”字,再加上“古已有之”四字,嗯,老祖宗早就介么做啦,可别说俺崇洋媚外,更别说俺“违背祖制”神马的啊!

    至此,可以翻牌了:为了族群和谐,为了长治久安,为了强国富民,定汉语为“通用语”,“颁行全国,着为永例”。

    上面说过,“无有轩轾,岂分畛域”,那么,满、汉、蒙、藏、回,五种语言,为什么单单选择汉语呢?

    原因不言而喻,不过,就算是废话,也要在上谕里认认真真地解释一遍。

    首先,满语已经定为“国语”,一身不能二用。再者说了,“国语”乃“庙堂之上”的用语,地位崇高,“通用语”这种琐碎麻烦的差事,委屈“国语”做,也实在是不大合适的呀。

    其次,蒙、藏、回三族,人口皆不过全国人口之百一,若定蒙、藏、回三种语言之任何一种为“通用语”,则占全国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口,需要另学一门语言,这个数字,叫人一想起,就一个头两个大呀。若定汉语为“通用语”,则全国只有百分之三的人口,需要另学一门语言。

    怎么做才是生意经,一眼不就看明白了吗?

    推广“通用语”,是要花大气力的,三分的气力,朝廷还是有的,九十九分的气力,咳咳,实在是没有啊。

    “通用语”三字,可不是白叫的,黑纸白字,是有硬指标的:

    五年为期,五年之后,不能操“通用语”者,出仕的,文官的“京察”、“大计”,武官的“军政”,即官员的各种人事考核,不

第一四六章 通用语(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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